近期政府成日話要加強市民對國家《憲法》嘅認識,法學法理嘅嘢阿史就知嘅都係皮毛嘢,不如講講歷史算。

响1982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中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82年)》,呢部憲法簡稱為「八二憲法」。國家經歷文化大革命後,鑑於當時憲法係响文革時期制定,所以响1980年鄧小平就提出全面修憲建議。不過,對於香港而言呢部憲法就有重大嘅意義。因為响八十年代初,中國已表明恢復香港主權嘅決心,就咗呢件事就出現咗「一國兩制」構思,要香港澳門台灣等地區實現「一國兩制」,所以國家憲法條文亦要有所調整以作配合。結果八二憲法就加入咗第三十一條,條文內容係:「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有咗憲法基礎,咁香港响回歸後就可以成為國家其中一個特別行政區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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