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係咪三權分立又引起爭論,因為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話香港無三權分立,而特首林鄭月娥都話香港無三權分立。

其實,雖然香港以前係英國殖民地,但香港都唔係實行三權分立嘅制度。至於回歸之後,按《基本法》規定係司法獨立,但就無寫三權分立。對於呢種制度,鄧小平响八十年代已經講過,香港回歸後係唔適宜「搞三權分立」。佢响1987年4月會見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就對基本法以及香港未來表達咗一啲睇法。佢話香港嘅制度唔能夠完全西化,唔能夠照搬西方個一套:「香港現在就不是實行英國的制度、美國的制度,這樣也過了一個半世紀了。現在如果完全照搬,比如搞三權分立,搞英美的議會制度,並以此來判斷是否民主,恐怕不適宜。」

實際上,港英時代香港政府係完全主權行政、立法權,而司法權就獨立於二權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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