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於「三權」嘅討論好似仲繼續緊,之前阿史都講過下。今次就想講講响回歸前,港英政府响過往管治到底係點。

英國管治香港過百年,雖然英國號稱為西方民主國家,但响管治香港一段長時間當中,政治制度都唔多民主,而係高度集權。簡單而言,以前嘅港督係英皇嘅代表,獲授權管治香港。响一百五十幾年英治時期當中,英國人呢個群體壟斷咗政經軍社各領域,立法、行政、司法三權都係由英國人所壟斷,政府高官、洋行大班等多年嚟都响行政局當中佔一席位,點樣左右香港經濟政策就唔多講喇!

依家大家可能覺得理所當然嘅投票權,其實多年嚟佔香港人口98%嘅華人長期都無法享有平等嘅公民權同參政權,立法局議員都係委任或者係官守議員。直至上世紀八十年代,香港先有代議政制出現,仲開放程度都唔係好高。所以話,港英時代擁有嘅係一個高度集權嘅政府,未必係依家「戀殖」人士諗得咁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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