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日阿史介紹到回歸之前嘅港英政府管治嘅其中一個特點,就係有一段相當長嘅時間都係以高度集權為主,由英國人為主體壟斷立法、行政同埋司法三權。當中最可以體現到呢點嘅,當然就係喺立法會入面啦!

立法會嘅前身立法局,又曾經叫做定例局,係港英政府早年嘅一個立法機關,專門負責監察港英政府施政以上定期審閱由港督提交嘅施政報告。定例局係香港第一個立法機關,成員並唔係好似今日咁通過民選產生,早期反而係由政府三司出任當然議員,再加上港督親自委任嘅官守以及非官守議員,簡單而言即係由英國人話晒事。

睇翻早年嘅定例局成員名單,基本上都會留意到開埠初期就主要得政府官員喺入面,去到1850年代,唔少洋行大班好似怡和洋行大衛·渣甸同埋哲美森洋行老闆艾德格都可以加入到立法局。

隨後幾十年立法局都有增補議員嘅名額,但始終都係由港督委任,第一位嘅華人議員(伍才)要去到1884年先至出現,華人議員比例極低。可能有史友們問,呢種委任方式點解淨係去到1985年呢?原來喺1984年港英政府就忽然推出《代議政制綠皮書》,將立法局「民主化」,引入民選議席諮詢公眾。呢次突如其來嘅民主化,當年唔少人都真係嚇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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