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香港開埠嘅初期,當時英國全權代表砵甸乍就喺1842年10月27日發出咗一張告示,表示「香港乃不抽稅之埠,准各國貿易,並尊重華人習慣」,冇幾耐仲通過《英皇制誥》自行宣佈埋所有土地都由英國皇室所有。咁既然係一個唔抽稅嘅貿易港,咁政府嘅收入來源又係咩呢?

咁答案當然就係依靠牌照收入同埋賣地啦!由於當時香港係轉口港嘅關係,好早期就已經有牌照稅收,甚至仲制訂過法律收取鴉片嘅稅項,咁賣地又係幾時開始呢?

原來早喺1841年6月14日,香港就進行過第一次賣地,當年係拍賣東角同埋鵝頭山嘅土地,並且由怡和洋行投得,喺東角就興建碼頭同貨倉,而鵝頭山就係起大班屋與二班屋,怡和洋行亦都順勢將人個總部搬嚟香港,隨後嘅幾十年就發展鴉片及茶葉貿易,佢哋嘅大班唔少仲成為立法局議員,銅鑼灣有唔少街道都同佢哋有關,下次再同大家逐一介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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