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屆奧運會香港成績驕人,又金又有銀,咁睇睇下奧運唔少網民都提出一個問題,到底港隊嘅獎牌可唔可以計埋落國家隊度呢?要解答呢個問題就要睇下《基本法》喇!《基本法》當中訂明,香港運動員可以「中國香港」名義參加國際性體育比賽同活動。不過,唔講可能史友們唔知,回歸後以「中國香港」出賽呢個想法,係同一位大人物有關。

呢位大人物就係前國際奧委會主席薩馬蘭奇。話說响上世紀八十年代初,中國就恢復香港主權一事同英國未達成協議,香港未來國際體壇地位變得不明。當時香港奧委會會長沙理士就邀請國際奧委會會長薩馬蘭奇訪港,而薩馬蘭奇就首次表明將來嘅香港特區可以「中國香港」名義參加國際體育活動,但細節安排就有待磋商。就係薩馬蘭奇呢個講法,响《基本法》起草階段中,香港體育界人士就認為要盡量避免影響各單項運動總會响國際性體育組織中因轉名而引起不必要嘅爭議,所以希望响九七年後,香港代表能以「中國香港」名義參加國際性體育比賽同活動。而呢個意見最終成為咗《基本法》嘅其中一個條文內容。

响1989年個陣,薩馬蘭奇又再次訪港,又重申多次香港响九七後體育地位不變,而且香港奧委會將以「中國香港」名義參與國際奧委會。到咗1997年7月,薩馬蘭奇就同沙理士簽訂協議,香港代表隊正式以「中國香港」名義出戰國際賽事喇!

原圖:wenwei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