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就同史友們講到喺日佔時期,台灣當時就出現咗唔少武裝嘅反抗力量,結果日軍就以此為藉口,聲稱「雲林轄下無良民」而屠殺咗雲林三萬幾名無辜百姓。之不過,日軍對台灣嘅暴行又點止咁少?今次阿史就同大家講一講三鶯走廊大屠殺!
要知道喺甲午戰爭後,清政府同日軍簽署《馬關條約》,喺日軍1895年5月28日登陸台灣三貂灣之前,佢哋都仲以為自己可以輕易佔領到台灣。之不過喺日軍登陸嘅瞬間,佢哋就遭到附近嘅制高點「三貂嶺」、「鹽寮山」激烈抵抗。
為咗報復,當時日軍就將全軍集中喺台北以及新竹,由於佢哋認為反抗嘅義民都係丘陵區嘅客家人,所以當時日軍少將山根信成、樺山總督就訓令,要對於「頑迷桀猾的土民」痛加懲罰。
於是,一場「三鶯走廊大屠殺」就咁發生,山根信成嘅部下就由桃園攻到三角湧,沿路嘅村落都被焚燬;至於其餘軍隊就分別攻擊新莊到鶯歌、大嵙崁溪右岸土城到三峽等地,將呢啲地方屠殺焚燬到「方圓數里不見人影。」
呢場所謂嘅報復性屠殺,亦即係「膺懲」,由台北打到台南,沿途對台灣人民就係殺光、燒光。據估計,單單係呢場屠殺,就已經有接近三萬台灣百姓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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