喺中國古代,一直都有一種名為「養熄」身份嘅女子,佢哋如果係由婆家自細養大,喺婆家兒子長大成人之後,就會同呢位婆家兒子結婚生子,呢種情況就即係後世理解嘅「童養媳」。關於呢種習俗嘅起源至今已不可考,但就可以知道喺明清兩朝,特別係清朝正係童養媳最為盛行之時,到底當中有咩原因?阿史今次就同大家講一講啦!
可能史友們用現代人嘅角度都未必會諗得明,到底點解古代父母會捨得將自己親生嘅女兒交畀其他人撫養並且咁細個就要成為他人嘅妻子,但其實以當時嘅社會習俗而言,「童養媳」都真係一個逼不得已之舉。
首先喺清朝年間,「厚嫁」嘅風氣興起,喺呢種「婚姻論財」嘅風氣之下,正常人家嘅女子出嫁都係需要給予豐厚嫁妝,即使是外貌、德行等條件比較差都唔成問題,嫁妝就會給予出嫁女子極大嘅權力,同時亦都造成富有家庭相互比併。富有家庭尚且可以通過嫁妝提升女兒地位,但窮人就只能通過「童養」嘅方式,一方面節省撫養女兒費用以及嫁妝花費,另一方面亦可以令女兒及早搵到好人家,只能夠講一句: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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