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喺1949年先至有第一名女警,咁喺之前,警察係點樣對女性執法嘅呢?話說最初喺1900年代初,來往香港同廣州嘅粵港渡輪發生多宗海盜持械劫船案件,於是警察就開始對乘客搜身,防止有人帶槍械上船。但當時都唔會搜女乘客身,結果有海盜就利用女同黨扮乘客帶槍上船,於是响1908年,警隊請咗三名女搜查員,主要負責駐守喺港粵碼頭,同女乘客搜身,成為第一批女性嘅執法人員。後來警隊喺1923年,參考呢個經驗,請一批女搜查員派駐各碼頭同警署,負責為女疑犯搜身。

但當時都唔喺每個警署都有女搜查員去搜身,當時班外國警官會搵警署內負責洗燙制服或者清潔阿嬸嚟幫手搜身。去到1938年,通過咗《保護婦孺條例》,當時因應社會訴求,就決定招募女警。但礎於學堂資源問題,去到1949年先至實施計劃,而第一位女警就係高健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