喺2005年8月25日,香港發生咗一宗轟動一時嘅斬人案,受害者係當時只有七歲嘅賢仔岑浩賢。當晚賢仔補完習後跟佢嫲嫲返屋企,突然有兩個刀手突然衝出嚟,一個隔開佢同嫲嫲、另一個就將賢仔撳喺地下狂斬,將賢仔右手筋骨斬斷、右腳大髀傷口更加深到見骨。

警方追查之下發現,原來係賢仔個衰人繼母孔敏儀搵人斬傷賢仔,亦揭發咗賢仔屋企複雜嘅關係。原來,孔敏儀同賢仔爸爸生咗個仔叫豪仔,但因為妒忌賢仔爸爸剩係錫晒賢仔,於是孔敏儀喺佢前男朋友曾可威教唆下,竟然先後兩次搵人傷害賢仔。第一次係喺賢仔返學途中被人踢背瘠搞到流鼻血,但孔敏儀仲嫌賢仔傷勢輕,於就再搵咗兩個都係十七歲嘅刀手斬傷賢仔,仲講到明要斬到殘廢,悲劇就係咁發生。

最終,孔敏儀被判監十二年,而曾可威同兩個刀手則分別被判監十八年、十年同九年。賢仔同父異母嘅細佬豪仔,喺案發時只有幾個月大,案發後被交由社署監管。豪仔細個嘅時候對案件一無所知,直至5歲嘅時候,佢從婆婆口中得知媽媽嘅惡行,自此豪仔亦同佢媽媽關係變得疏離,據講係因為佢無辦法原諒媽媽咁樣對哥哥賢仔,甚至主動搵藉口唔去探監。另一方面,豪仔同賢仔關係好好,賢仔無因為事件而憎恨豪仔,雖然兩兄弟長期都分開住,但每次見面都會一齊出去玩、一齊打機,建立深厚嘅感情。

孔敏儀喺扣除假期之後,已經喺2013年出獄,而且出獄無幾耐就另結新歡,並且懷有身孕,更放棄咗豪仔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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