喺1871年,香港政府禁止開賭,但因為打麻雀係廣東人嘅消閒娛樂,所以就有得留低。直至1956年,政府諗住取締所有麻雀館,喺業界爭取之下,政府改為向麻雀館發牌,一發就發出相當於成副麻雀牌數嘅144個麻雀館牌。當時政府唔想鼓吹賭博,就喺牌照上將麻雀館嘅英文寫成Mahjong School(麻雀學校),又限制麻雀館營業時間為中午12點至凌晨12點。

當時有好多人就唔鍾意去呢啲「麻雀學校」打牌,就去啲非法賭檔度打,而呢啲非法賭檔多數設喺私人住宅入面,附近佈滿晒線眼「睇水」,警察要冚檔都唔容易,往往上得去啲賭博「架生」都被人收起晒。

曾經有一次,警察入屋搜查嘅時候,剩係見到一班人坐咗喺度,搵完一輪連半隻麻雀都搵唔到,正當班警察諗住收隊嘅時候,有個警員見空氣唔流通,走去開窗,竟然喺呢個時候發現窗外有塊木板,左右兩側再釘咗塊板,整到好似條運輸帶咁通向隔離屋樓下單位個窗,於是班警察就落去搜索,結果就發現屋內住咗一個老婦,收埋八副麻雀同一批現金。最後梗係全部人被拉晒返差館,期間有人承認利用條木板運輸帶將啲證據(麻雀)運走,結果一網成擒。

原圖取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