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香港反貪史上,葛柏係一個好重要嘅人物,佢唔單止係「反貪污.捉葛柏」入面嘅主角,佢仲促成廉政公署(ICAC)嘅成立。45年前嘅今日,前總警司葛柏就被警方首次引用被引渡由英國番港受審,當時係由廉政公署(ICAC)人員押送佢上空軍直昇機,飛到港島添馬艦基地,再被上中央裁判處,最終被判兩項貪污罪名成立。


70年代之前,香港警隊嘅貪污問題相當嚴重,下至普通警員,上至警隊高層都參與其中。葛柏响1952年加入警隊,自此以後平步青雲,1969年仲做埋總警司。佢喺警隊入面表現突出,同時暗地貪斂大批財富。本身佢為人都好低調,只係1971警隊接獲加拿大線報,發現一筆可疑匯款,先發現有一位「卓柏」P. F. Gedbe)嘅「外交家」嘅戶口。


一石擊起千層浪,警務處長得知呢件事後,就展開調查,葛柏以健康欠佳做理由要求提早退休,當時係得到批准。但係到咗1973年4月,警務處處長就收到要求,要指控葛柏貪污,並同香港四百幾間銀行合作,期間發現佢總財產竟然有437萬港元,係佢總收入嘅6倍。呢個時候,葛柏決定三十六著,走為上著,隱居番英國。


葛柏輕易逃離法網,令到香港市民極為不滿,唔同階層嘅市民都上街,叫出「反貪污.捉葛柏」嘅口號。港督麥理浩為平息民憤,除咗要捉葛柏,仲要成立調查委員會徹查呢件事,促成廉政公署(ICAC)嘅成立。葛柏走佬大概8個月,喺英國被捕,當年今日就被押送番嚟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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