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嘅傳奇人物,有一位香港早期嘅華人精英一定要提下,就係第一位拎到外國律師資格嘅華人、香港第一位華人大律師、第一位太平紳士,同時都係立法局第一位華人議員,佢就係伍廷芳。

伍廷芳出生喺南洋馬六甲,籍貫廣東新會,喺3歲嘅時候就跟隨父親返到廣州定居,亦都係廣州讀書長大。而喺14歲果陣,佢就同親戚嚟到香港讀書,佢入讀嘅係聖保羅書院。而喺佢畢業之後,佢並唔係第一時間拎到律師資格,而係先去到審判庭、地方法院大翻譯,去到1860年就有份創辦中國第一份中文報紙《中外新報》。

如是者做咗十幾年之後,成家立室嘅伍廷芳就決定自費赴英國留學,先喺英國倫敦大學學院攻讀法律, 1874年入埋四大訟務律師學院之一林肯律師學院接受大律師培訓,最後就喺1877年畢獲得倫敦大學學院所頒法律博士,係第一位華人大律師。同年三月,佢因為要返鄉下奔喪,而喺船上面認識到香港總督軒尼詩,仲返到香港法庭做律師。佢做咗律師之後生涯相當豐富,連李鴻章都核出六千兩黃金請佢。去到1880年,伍廷芳就獲華人領袖推薦,做埋定例局首位華人非官守議員。

後來,佢因為被數次冷落,決心返到內地發展,一去到天津就被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邀請,成為幕僚同法律顧問,處理過1885年中法新約、1886年長崎事件、1895年馬關條約等商議。其後都受到重用,官至美日秘國大臣,喺革命之後亦都出任過外交部部長,一生相當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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