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排阿史喺介紹公共屋邨嘅時候都有提過一個叫做「整體重建計劃」,即係喺1987年至2012年間進行嘅一次對第三至第六型徙置大廈及政府廉租屋大規模重建計劃。至於呢個計劃點解會出現,原來係因為一次嘅公屋醜聞。

呢次嘅公屋醜聞被稱為26座問題公屋醜聞,係指1980年代果陣有接近 577座樓宇有結構問題,而當中就有26座係存在結構遠低於安全標準而有即時倒塌危險而需要盡快拆卸重建,所以成件事就被稱為26座問題公屋醜聞。

當時最快被發現有結構問題嘅就係葵涌葵芳邨,由於當時1980年只有8年樓齡嘅葵芳邨第5座及第6座出現嚴重混凝土剝落,經過檢查後就發現有偷工減料問題,令到混凝土強度大幅低於標準,以致樓宇結構受損。當局好快就將全座居民調遷到同屬荃灣區的大窩口邨,並對葵芳邨進行拆卸重建。呢件事就成立當年問題公屋醜聞揭開序幕,其後全港就被發現有成577座公屋結構出現問題,受影響居民達到7.8萬人,廉政公署亦就問題公屋事件著手調查有冇人涉及貪污舞弊,案件至少有3名承建商及7名政府人員被控以貪污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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