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阿史喺介紹到碉樓歷史同埋下南洋嘅時候,都有提到一個好重要嘅詞,就係「賣豬仔」!雖然有一部份人係因為咁而致富,但更加多嘅係客死異鄉,有家歸不得,咁到底「賣豬仔」係會賣去邊度呢?

早喺1827年張心泰喺《粵遊小志》入面就有講過「有誘愚民而思販賣出洋者謂之賣豬仔」;而去到1839年當時嘅禁煙欽差大臣林則徐就上奏道光皇帝,奏摺入面就提到「夷船慣搭窮民出洋謀生……當其在船之時,皆以木盆盛飯,呼此等搭船華民一同就食,其呼聲與內地呼豬相似,故人曰此船為賣豬仔。」以上就係早期對「賣豬仔」嘅一啲重要記載,亦都係好具體咁刻劃出賣豬仔呢個名係起源自搭船華民喺船艙入面「以木盆盛飯」、「一同就食」悲慘艱苦嘅生活。

咁嚟到最重要嘅問題,到底「賣豬仔」會賣去邊?喺晚清時期,東南沿海一帶都有唔少「豬仔館」,既會囚禁「豬仔」,又會賄通官府、專門拐販。每賣一次豬仔就需要2個至5個月嘅航程,而「賣豬仔」利潤豐厚,令到呢類行為沒完沒了。「豬仔」一般就會被賣到南洋、美國西岸等地轉賣,當時一個華工分分鐘可以賣到上百元,但成本唔會超過20蚊,而呢筆錢足以要出國華工賣身3年、5年或10年!咁到底呢班華工去到果邊要做啲乜?阿史下篇再同大家詳細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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