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幾日阿史就講到美日計劃响釣魚台上空聯合演習,而且近排仲對釣魚台有唔少動作,令到唔少民眾都好關注呢件事,亦再次為中日關係響起警號。而巧合地,喺32年前嘅今日,其實正正就係中日簽訂《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嘅日子。

講起呢條條約真係有唔少故事可以講,喺1972年之前中日其實因為各種歷史同埋世界意識形態等等原因令到邦交未能正常化。但去到1972年就開始改善,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同日本內閣總理大臣田中角榮簽署仲喺呢一年簽署《中日聯合聲明》,入面就寫明「兩國同意進行以締結友好和平條約為目的的談判」。喺咁樣嘅時代背景之下,中日亦都開始就住某啲議題談判,希望可以建立長期嘅友好關係。

接住落嚟幾年嘅談判都係以「和平友好條約」作為出發點,呢條締約談判喺1975年1月開始,但就因為當中「反對霸權主義」、「反霸條款」牽涉到中日、中蘇同埋日蘇三國關係,令到呢條條約嘅談判延遲。去到1976年12月,經過數次談判、新組成嘅福田內閣就同意將「反霸條款」寫進入約正文,談判亦都重新展開。

經過前後16次嘅談判,雙方終於達成友好和平條約共識,仲喺1978年8月12日由外交部部長黃華同埋日本國外務大臣園田直喺北京人民大會堂安徽廳簽署《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同年10月,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正式訪問日本,出席《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批准書交換儀式,《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正式生效。至於當中條文係講啲乜,下篇再同大家介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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