喺唔少影視作品當中,只要老百姓有咩冤情,就可以走到衙門前擊鼓,咁樣就會有官員審訊老百姓嘅冤情。之不過,其實呢個鼓最初並唔係用嚟畀老百姓伸冤架!
要知道官府內部一直都會有官員以及衙役,而朝堂往往都係莊重嚴禁喧嘩,所以衙門鼓最初並唔係任由平民百姓敲打。呢個鼓最初之所以會出現,其實就只係用嚟宣告縣令或者地方官員結束一日嘅職務收工,同擊鼓鳴冤根本冇任何關係。之不過,喺明清年間鼓就成為百姓緊急之時可以鳴冤使用嘅工具,所以當時呢種鼓又被稱為「登聞鼓」。喺一般情況下,如果老百姓需要鳴冤,都係需要通過向官府遞訴狀嘅方式進行,而唔係直接擊鼓。但假如真係有莫大冤情而正式程序又無法伸冤,先至會有呢種形式。
而為咗可以保護百姓,清朝甚至仲有規定唔準阻礙百姓擊鼓鳴冤,真係估佢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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