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警察要通緝啲犯人,就會搵目擊者幫手,形容吓疑犯嘅樣貌,再整張拼圖出嚟,等其他同袍幫手搵。但唔講唔知,原來嗰啲拼圖係由眼、耳、口、鼻、頭髮等七個唔同部位嘅「膠片」拼湊出嚟,要用唔少心血㗎!

話說舊時有警員專門負責將人樣嘅7個部份,即係頭髮、面型、眼眉、眼、耳、口同鼻畫喺膠片上面,當證人到咗差館之後,警方會先俾一啲罪犯嘅相佢哋辨認,如果唔啱,警員就會根據證人所描述嘅疑犯樣貌,逐部份逐部份拆出嚟,再印落通緝令上面。有一次,有個女人被殺,仲被割走咗眼眉、眼、嘴唇同埋鼻,最後警員靠一個見過佢嘅女工形容返死者樣貌出嚟,再登報紙,先知道受害者身份,並繼續追查落去。

拆相雖然重要,但有時證人提供嘅線索唔準確,出嚟嘅圖自然唔夠神似。有退休警察憶述,當年有單案打劫案,受害者係一班學生,佢哋去咗差館兩三次,不斷話拆出嚟嘅相同疑犯相貌有所出入,期間提到疑犯嘅花名叫「狗仔」,於是負責拆相嘅警察就寫埋個名落去。後嚟西營盤嘅警察見到嘅形跡可疑嘅人,仲要同疑犯有啲似樣,於是大叫一聲「狗仔」,嗰疑犯立即擰轉頭望警察,當場斷正兼被捕。無論捉賊又好,做嘢都好,隨機應變真係好重要。

圖片為長城別墅兇殺案,疑犯拼圖,取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