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身陷冤獄,點樣甩身?等武周名相狄仁傑完美示範過大家知。話說喺長壽元年(692年),酷吏來俊臣誣告宰相狄仁傑、副宰相任知古、吏部尚書裴行本等7人謀反。根據當時嘅律例,一問就承認謀反,可以免死,於是狄仁傑喺審問嘅時候,就話自己係唐朝舊臣,承認參與謀反,隨即被收監,鋃鐺入獄。點解明明無做過都認?呢招原來係佢自證清白嘅第一步。

喺收監期間,狄仁傑撕爛張被,咬手指用血寫自己嘅冤情喺塊布上面,佢再將封「血書」收喺棉襖入面,之後同獄卒講天氣炎熱,希望將棉襖拎返屋企,幫佢將入面嘅棉花拎走。獄卒信到十足,就將棉襖送去狄仁傑屋企。

結果狄家人搵到封「血書」,就向武則天申冤,武則天於是召見狄仁杰,問佢點解無謀反但又認罪,狄仁傑就話如果佢唔承罪嘅話,一早就被虐待至死。武則天最後釋放狄仁傑等人,狄仁傑雖然被貶做地方官,但總算保得住條命仔。

圖片為狄仁傑畫像、《狄仁傑之通天帝國》劇照,取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