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週末,特區政府喺禮賓府舉行咗今年度嘅勳銜頒授典禮,由特首林鄭月娥頒授勳銜同獎狀俾329位受勳人士。講起頒授勳銜,其實香港嘅授勳制度係沿襲回歸前嘅大英帝國勳章頒授制度,當時一共設5等,包括爵級大十字勳章(GBE)、爵級司令勳章(男嘅係KBE;女嘅係DBE)、司令勳章(CBE)、官佐勳章(OBE)同員佐勳章(MBE)。回歸之後,特區政府就喺1998年就設立咗一套新嘅「香港授勳及嘉獎制度」,包括大紫荊勳章、紫荊星章(金、銀、銅3等)同榮譽勳章,同以前一樣設有5等,而首屆獲大紫荊勳章嘅包括杜葉錫恩、曾憲梓、霍英東、鍾士元等等。

除咗授勳制度,香港回歸之後亦保留咗太平紳士制度。根據鍾士元嘅回憶錄,當年佢同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預備工作委員會政制事務小組曾經討論過,應唔應該保留太平紳士制度,當時佢同其他成員都認同要保留,但就諗過改名,不過佢哋諗來諗去都搵唔到一個更加貼切嘅中文名代替,最後決定全面保留太平紳士制度。

圖片為林鄭月娥向黎明頒授銀紫荊星章,取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