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美國總統特朗普正式簽署用嚟「制裁香港」嘅《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引起各界高度關注,但原來,呢種「以立法、行制裁」嘅模式,似乎係美國嘅慣用套路,因為美國早喺2015年就通過咗一條《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專門用嚟針對被美國「視為目標」嘅國家和地區。

講起呢條《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最初源於2009年嘅俄羅斯會計師馬格尼茨基事件,馬格尼茨基因為揭發俄羅斯政府官員貪污腐敗,最後喺獄中去世,美國國會於是喺2012年通過《馬格尼茨基法案》,用嚟制裁俄羅斯侵犯人權嘅官員;到咗2015年,有美國參議員就提出將呢條法案「全球化」,形成咗依家嘅《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

簡單嚟講,呢條法案就係要喺全球範圍內,向果啲被美國視為「違反人權」嘅政府官員問責,形式包括凍結佢哋喺美國嘅資產、禁止佢哋入境美國等。目前已有英國、加拿大等國家推出咗各自版本嘅「馬格尼茨基法案」;而被美國煽動過顏色革命嘅烏克蘭,亦都曾於2017年12月提出相關嘅立法草案。了解過呢啲之後,大家再睇下《香港人權民主法案》,係咪如出一轍呢!阿史見到今日新聞話,美國眾議院又通過咗《2019年維吾爾人權政策法案》,其實又係同一個套路。

圖為特朗普簽署《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原圖嚟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