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時今日男女喺職場上嘅地方基本上已經變得相對平等,甚至乎如果有職場歧視嘅情況仲可以通過平機會跟進,但到底係幾時開始先至出現呢啲改變呢?喺1981年嘅今日,公務員嘅體制入面就出現咗啲變化。

喺80年代甘嚟講嚟講,傳統觀念、甚至係政府就覺得男性係家庭嘅經濟支柱,女性就只係輔助收入,喺呢啲觀念盛行之下,就算同樣係公務員,女性亦都只係得男性公務員三分之二嘅人工。經過唔少高級公務員游說同埋爭取之下,呢個情況最後都得以改善。

喺1981年11月13日,港府就公布咗一項新政策,就係規定男女公務員同工同酬,已婚嘅女性公務員都可以擁有房屋、醫療同埋子女教育等等嘅津貼,而當年全港已婚嘅女性公務員一共有一萬五千幾人,呢個數目相當唔簡單,亦都標誌住香港向男女平等邁進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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