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禮拜同大家講咗比慈禧地位仲要高嘅慈安太后,其實除咗兩位太后之外,不得不提另一個掌握住晚清政治決策大權嘅恭親王奕訢。奕訢係道光帝第六個仔,曾任總理衙門首席大臣、軍機大臣同議政王,可謂權傾一時。

英法聯軍1860年攻入北京,咸豐帝逃往承德,奕訢被任命為全權欽差大臣,留喺北京主持大局。英法聯軍闖入圓明園,將寶物全部搶掠一空,帶唔走嘅就一把火燒清光。圓明園足足燒咗三日三夜,最後奕訢代表清政府同英、法國談判,簽咗《北京條約》。英法代表對呢位獨自出嚟談判嘅王爺嘅觀感,遠比果個逃走嘅皇帝好得多,所以佢哋答應奕訢,只要清廷遵守條約,佢哋會提供任何援助。兩年後嘅太平天國之亂,都係多得奕訢肯出面借用外國士兵,幫助迅速平定動亂。

第二次鴉片戰爭告一段落之後,奕訢同外國人嘅接觸日漸增多,漸漸欣賞西方人嘅研究精神同敬業態度,仲秉持住同外國人和平共處、平起平坐嘅原則,積極推動洋務運動。亦都因此,奕訢被保守派所不齒,叫佢「鬼子六」、「六洋鬼子」。喺奕訢主持朝政年間,主張向西方學習,致力於和平外交。不過,後期奕訢權力漸大,好多重要決策都無需經兩宮太后裁決,為慈禧忌憚,於是慈禧以奕訢「委靡因循」為由,罷去佢一切職務。直到1894年,奕訢被再次起用,但亦顯得有心無力,四年後病逝。

圖為奕訢同《大太監》劇照,原圖嚟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