喺1947年2月28日,台灣就發生咗一件史稱「228事件」嘅衝突,呢件事造成大量民眾傷亡,緊接而嚟嘅就係長達38年嘅戒嚴,係台灣現代史最重要嘅事件之一。

「228事件」如果認真追溯就要由1947年2月27日講起,當日台灣專賣局查緝員因為喺台北天馬茶房查緝私菸果陣,不當運用公權力,將一位寡婦身上所有錢財充公。當時呢位林婦表示生活困難,喺街上跪咗查緝員多時,引嚟唔少民眾圍觀求情。但後來查緝員葉得根心就相當唔耐煩,憤怒之下就用手槍槍柄敲擊林婦頭部,林婦亦都隨即昏迷倒地。圍觀嘅群眾亦都相當憤怒,一擁而上追打果六名查緝員,混亂期間就有查緝員開槍亂射,亦都有民眾不幸中彈身亡。消息傳出之後,群情洶湧,六、七百人包圍警察總局、憲兵隊,要求交出兇手。

雙方交涉未果,民眾就繼續沿街打鑼通告罷市、街頭輪流演講、市區上擠滿人群,事件慢慢就演變成全市騷動,民眾甚至衝入肇事查緝員所任職嘅專賣局臺北分局,痛毆專賣局職員(當場打死兩人、毆傷四人),仲將菸、酒、火柴、汽車等物搬出戶外焚毀。

而去到2月28日下午,當日就有數千人前往行政長官公署(今行政院)請願,但未到公署廣場前就被衛兵立即開槍掃射,當場造成多人死傷,而事件亦都令到民情失控,各地發生軍民衝突後,仲演變成當地人針對外省人作出攻擊,衝突更蔓延至全島。

當時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見情況失控,請求大陸方面派兵穩定局勢。國民政府軍隊响3月8日開始陸續到台灣,於各地特別係南部進行武力鎮壓,好以高雄、屏東等地就出現清鄉行動,處決咗唔少台灣民眾。平定動亂後,無幾耐國民政府就實施長戒嚴,「二二八」响幾十年嚟都係禁忌詞,直到八十年代戒嚴令先結束,台灣民眾先可以討論同認識呢段歷史。據台北當局指,「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估計有18000至28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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