喺1974年嘅今日,香港史上發生首單室內持槍挾持人質事件。一名匪徒喺旺角寶生銀行用槍挾持11個銀行職員,期間不斷接聽記者打去銀行嘅電話做另類採訪,匪徒仲透過傳媒要求警方提供車輛俾佢逃走。當時全港傳媒通宵守候喺銀行附近,無綫新聞更破天荒暫停所有節目,全日不斷直播呢單轟動全港嘅挾持人質案20個鐘。其中一位參與行動嘅警察,正正就係後嚟做咗演員嘅陳欣健。

當時匪徒同警方足足對峙咗18個鐘,期間揚言唔答應佢嘅要求或者精神支持唔住,就會對人質不利。警方為咗確保人質安全唔敢輕舉妄動,仲應承咗匪徒嘅要求安排車輛。雙方對峙期間,有幾名銀行職員偷偷鬆綁,仲趁匪徒通話嘅時候一齊制服匪徒。當中有女職員乘機逃出街呼救,大批警員即刻一擁而入,成功拯救人質並拘捕匪徒,現場一度傳出槍聲,過程驚險。匪徒最後以打劫、非法禁錮、非法藏有槍械及子彈、蓄意槍擊及傷害他人身體等罪名,被判監15年。

呢單案件嘅現場指揮官係時任警司陳欣健,有指當時係佢第一個衝入現場逮捕匪徒,但佢其後澄清其實係一位外籍警司踢咗個神槍手入去先,佢並唔係第一個入去。陳欣健之後聽從導演許冠文嘅意見,離開警隊加入影視圈,成為演員,仲經常出演警察。

圖為案發場景及陳欣健相,原圖嚟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