喺1740年嘅10月,荷屬東印度嘅巴達維亞(即係而家嘅印尼雅加達)發生慘絕人寰嘅紅溪慘案,造成近萬名華僑死亡。

話說喺18世紀初,巴達維亞係一個有10幾萬人居住嘅城市,當中有近2萬人係華僑,從事工匠、飲食、製糖、釀酒零售等行業,當時有荷蘭人開始覺得啲華僑威脅到自己利益,於是就開始限制同排斥佢哋。喺1740年,當地盜賊四起,警方捉到嘅賊多數都係黑衫黑褲嘅華人,於是當局就下令,只要見到黑衫黑褲嘅華人就一律捉拿,並將佢哋流放到錫蘭等地做苦力。當時流傳,流放途中有好多華僑被殺或者虐待至死,於是9月嘅時候就有幾千個華僑喺市郊聚集,諗住反抗。

點知有叛徒告密,荷蘭軍隊好快就採取措施鎮壓,又以搜查軍火為名,自10月9日開始一連幾日搜捕城內嘅華僑,不論男女老幼、病人定係囚犯,總之見到就殺。當時華僑主要生活喺紅溪河附近,呢場屠殺令河流部份位置被遇難者遺體堵塞,河水幾乎被染成紅色,所以呢次屠殺又稱為「紅溪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