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英法聯軍於1860年入侵中國期間,英軍喺10月初湧到圓明園搶掠,18號更加响圓明園周圍放火,「萬園之園」由呢一日開始燒足三日三夜,無數珍寶被毀,淪為廢墟。根據記載,當時北京城上空日觀暗淡,猶如日食,而圓明園內,有三百個太監、宮女、工匠被圍困,葬身於火海之中。

至於英法聯軍當時點解要燒圓明園,大概有兩個主要嘅講法。第一個講法就係話,英法聯軍當時搶走大量財寶,聯軍為咗掩飾自己嘅行為,於是放火。而另一個講法,就係因為清廷拘禁以巴夏禮為首嘅39人談判使團,當中有21人被虐待致死,結果激嬲咗英法兩國,英國額爾金伯爵就認為當時使團嘅人係喺圓明園被虐待致死,所以堅持要火燒圓明園報復清廷,當時英軍貼出以下告示,公告火燒圓明園嘅決定:「宇宙之中,任何人物,無論其貴如帝王,既犯虛偽欺詐之罪,即不能逃脫其應有之責任與刑罰。茲為責罰清帝不守前約及違反和約起見,決於九月初五日焚燒圓明園,所有種種違約行動,人民未參與其間,決不加以傷害,惟於清室政府,不能不懲罰之也。」其實,都係藉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