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當年佔領香港嘅三年零八個月期間,士兵犯下種種暴行,當中最惡名昭著嘅,當屬憲兵隊。被列為香港頭號戰犯、有「殺人王」之稱嘅野間賢之助正正就係日本憲兵隊長,佢戰後從東京被引渡返香港受審,被判處死刑。

歷史專家於書籍中記載,憲兵隊當時嘅手段非常殘酷,除咗虐打、灌水同燒灼之外,仲會施行電刑,甚至放狗咬啲手無寸鐵嘅婦孺。1943年1月,有一班婦女响摩星嶺道同薄扶林道交界割草,被巡邏嘅憲兵隊捉咗,困住之後再放出兩隻狼狗亂咬,班婦女被咬甩大片血肉。另外亦有人目睹憲兵隊殺死一個執柴嘅婦女後棄屍路邊,第二日放狼狗咬遺體,殘忍行為令人發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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