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兩國就住香港前途問題,從1982年起展開談判,呢個過程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係從1982年9月戴卓爾夫人訪華至1983年6月,雙方就原則同程序問題進行商談;第二階段就係1983年7月至1984年9月,雙方就具體實質性問題進行會談。就住香港前途問題,雙方主要係集中香港主權同治權誰屬。之前都提及過,當時英方係希望以「主權換治權」,延續對香港嘅管治,不過中方就堅持要主權治權都收番。鄧小平就提出「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構想,以確保香港回歸後社會繼續繁榮穩定。

响中英雙方進入「第二階段」期間,英方態度慢慢軟化,再唔堅持英國繼續管治或者中英共同管理,而中方亦承諾「一國兩制」、「50年不變」等原則,仲協議中國响1997年7月1日在香港恢復行使主權,設立高度自治嘅特別行政區。最終,中英雙方互相作出讓步,達成一致共識。响1984年12月19日,時任國務院總理趙紫陽同時任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响北京簽訂《中英聯合聲明》,確定香港全境主權於1997年7月1日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