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講或者唔知,廣東省西部重要城市──湛江市,以前叫做廣州灣,曾經喺19世紀末租借咗俾法國,直至二戰後中國先至收回。話說喺1897年,法國軍艦白瓦號進入廣州灣一帶避風,發現嗰度係天然深水港,認為可作為控制中國西南部嘅據點,有助對瓊州(即海南島)嘅控制,從而令法國喺中國西南以至中南半島北部嘅勢力能夠同英國抗衡。

於是喺1899年11月16日,法國同清政府簽訂《中法互訂廣州灣租界條約》,將遂溪、吳川兩縣屬部分陸地、島嶼以及兩縣間麻斜海灣劃為法國租界,統稱「廣州灣」,租借期限為九十九年,法國租借期間曾改稱做白瓦特城(Fort Bayard)。之後,廣州灣就成為一個貿易港,用來進行鴉片貿易。不過,法國方面並無好好管理呢個租借地,廣州灣總公使曾經仲抱怨廣州灣係「一處名聲狼藉嘅流放地」,鴉片貿易加上海盜橫行,廣州灣遠不及當時英國在粵嘅殖民地香港繁榮。

直至二戰期間,日軍1943年佔領廣州灣,強迫法國簽訂《共同防禦廣州灣協議》,廣州灣宣告淪陷。到咗1945年,中法兩國簽訂條約,廢除不平等條約,法國將廣州灣租借地歸還俾中國,中國後來將廣州灣改名為湛江。而家市內依然有唔少法式建築物,就好似呢座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