喺今日嘅一宗法庭判案入面,負責案件嘅法官喺判刑果陣就指出果位被告嘅罪名同刑責比賊王葉繼歡更加嚴重,咁到底當年葉繼歡做過咩罪大惡極嘅事而令佢被稱為賊王呢?今次阿史就同大家講一講啦!

其實喺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嘅香港,治安都真係麻麻,一連就有幾位賊王因為搶劫而聞名,其中一位就係葉繼歡。葉繼歡出生喺廣東海豐,本身只係一個工廠工人,但原來早喺1984年佢就參與過連環搶劫尖沙咀景福金行及中環置地迪生錶行嘅案件,後來仲喺一次想出售賊贓嘅交易當中被捐,佢先係被判囚16年,後來就訛稱腹痛喺1989年8月4日成功逃獄。

時間去到1991年6月9日,佢就喺觀塘物華街展開咗一場震驚全港嘅械劫案,當時五個蒙面匪徒乘坐一架貨車,駛到觀塘物華街,並且搶劫咗五間珠寶金行,當中就有葉繼歡喺入面。

呢班悍匪喺極短時間內掠走價值千萬嘅金飾,而更令人震驚嘅係,當警方趕到現場嘅時候,當中有匪徒以AK-47自動步槍同警員駁火,事後成班人仲成功走甩咗。時間去到兩年後嘅1月6日,呢次就有連同葉繼歡在內就有三個手持AK-47自動步槍嘅匪徒,闖入位於旺角彌敦道信和中心嘅謝瑞麟珠寶金行打劫,呢次佢哋搶走幾百萬元金飾走人個陣响彌敦道同警員駁火,一名女途人不幸身中流彈不治。

一連犯咗幾單金鋪搶劫案之後,葉繼歡就被列為頭號通緝犯,當年佢手持AK47嘅畫面,相信唔少香港人都仲記得。本來一直都拉佢唔到,但就喺1996年5月13日,佢想再次犯案,於是同兩名同黨同西環被警員查截,葉繼歡發難兼同警員駁火,結果葉繼歡下身中彈,一代賊王就咁被擒。後嚟法院亦判佢監禁30年,佢亦都喺2017年4月19日因肺癌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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