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排新聞就話有幾十個示威者去咗台灣尋求庇護,阿史睇返資料,以前大陸同台灣之間都有唔少尋求庇護嘅例子。先講吓台灣,前總統馬英九响2014年就向9名投靠台灣嘅大陸人發出長期居留許可,等佢哋留2年就可以獲得身分證。其中一位獲得長期居留許可嘅大陸人士,包括2004年逃去台灣嘅燕鵬。佢响2001年因為干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監一年半,到咗2004年佢被釋放「交保候審」,因為隨時會被人拉返去坐監,於是佢就走到去廈門,坐小船過去金門,但點知被大陸知道咗行蹤,搭船追趕,最後燕鵬棄船一路游到去金門,擺脫追捕。

上岸之後,燕鵬因為屬於非法入境,結果被台灣移民署拘留7個半月,直至人權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搵律師爭取到緩起訴,先可以離開收容所。之後陸委會通知燕鵬,因為佢唔夠「出名」,所以唔符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入面「領導民主運動有傑出表現之具體事實及受迫害之立即危險」嘅規定,唔可以批長期居留許可俾佢,於是佢就要過住無身份、無工作、顛沛流離嘅生活,直至2013年因為國際人權專家去台灣審視人權狀況,建議台灣盡快設置「難民審查制度」。喺國際壓力之下,馬英九政府响2014年向燕鵬等9人以專案方式批出長期居留許可,承諾2年後給予身份證。

至於台灣去大陸嘅例子,最出名要數林毅夫。喺1979年5月16日,當時27歲嘅林毅夫係台灣軍方嘅上尉連長,佢游水游到去大陸。經歷一番艱辛去到之後,佢嘅經歷都幾傳奇,先喺北京大學取得經濟學碩士,之後再去到美國芝加哥大學取得經濟學博士,成為中國改革開放之後首批「海歸派」。1994年佢聯同張維迎等五個學者,創辦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成為中國政府嘅重要智庫。到咗2008年,佢仲成為世界銀行高級副行長兼首席經濟學家。

圖片為燕鵬、林毅夫,取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