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起廉政公署,可能會諗起「大老虎」總警司葛柏、5億探長呂樂等名字,相對而言,較少人會提起韓德呢個人。原來韓德當年大爆呂樂有五億身家,加埋電影效應,令呂樂「五億探長」嘅稱號不逕而走。講返韓德,佢係香港50年代至70年代嘅外籍警司,佢曾經有句「金句」,話相信大部份香港警察都貪污,收賄更加係生活嘅其中一環,正如朝早起身、夜晚瞓覺咁自然。

話說1952年嘅時候,韓德喺英國見到香港警察嘅招聘廣告,當時佢希望接觸新事物,於是就嚟咗香港做警察,起初佢都好正直,被派到尖沙咀水警基地負責海上巡邏,當時有人走私物資返大陸,但拒絕貪污、揸正嚟做,開始被其他同袍疏遠,最後仲被人調走埋。

不過人工太低令韓德一家生活困苦,佢唔肯同流合污嘅堅持最終都敵唔過金錢嘅誘惑。後嚟韓德被調去旺角、深水埗,成為偵緝主任,每月「收規」約3萬幾港元,之後做咗灣仔區警司,更每月受賄約13萬港元。憑住不義之財,令佢從此過上奢華生活。

去到70年代初,韓德嘅奢華生活引起反貪部注意,就算葛柏出口叫佢收斂下,韓德都無停手,可想而知佢有幾貪。直至1793年,葛柏離港,港府開始打擊貪污。韓德被指喺1971年5月至1973年2月期間,洗咗超過28萬元,遠超過佢嘅薪金,之後被判罪成。韓德為咗提早甩身,選擇同警方合作轉做污點證人,指證葛柏同其他貪污警員,最終獲港英政府特赦,提早釋放。貪字,始終都無好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