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講起清廷喺1840年代初嘅第一次鴉片戰爭節節敗退之後,喺1842年8月同英國議和,並由清廷代表兼欽差大臣耆英、伊里布同英國代表砵甸乍(又譯璞鼎查)簽署《南京條約》,結束戰事。《南京條約》嘅內容包括割讓香港島;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個通商港口;賠償2100萬元等。當時有份簽署《南京條約》嘅砵甸乍,後來就成為香港第一任總督,但佢原來當時受到唔少英商質疑?

喺1843年6月26日,《南京條約》完成換文之後,砵甸乍就喺香港宣誓就任香港第一任總督,並宣布香港成為英國嘅殖民地,受英國政府殖民地部管轄。喺佢管治香港期間,治安非常差,曾經實施宵禁,禁止華人夜晚出街。除咗治安問題,佢對點樣改善香港生活條件、環境衛生亦顯得束手無策。根據記載,喺1843年5月至11月期間,香港瘟疫盛行,喺大約1500名英軍當中,就有24%人死亡,至於其他約400位於香港居住嘅外國人,當中就有一成人死亡。同時,香港附近海面海盜亦非常猖獗,阻礙貿易運輸,於是啲香港英商走去同英國政府告狀,指責砵甸乍治港無方,甚至主張放棄香港。

圖為砵甸乍,取自網絡。